管理處分-標租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標租公告、投標須知、標租租賃契約等格式及表明轉讓租賃權真意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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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租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標租公告、投標須知、標租租賃契約等格式及表明轉讓租賃權真意方式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11年1月21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1140000770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11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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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標租作業要點第43點規定,本要點之公告、投標須知、投標單、投標專用標封、租約、開啟信箱紀錄、開標紀錄、評選紀錄、點交紀錄、文化資產使用權同意書之內容與格式,及表明轉讓租賃權真意方式,由國產署定之。
- 標租公告
- 投標須知
- 附件1-投標單
- 附件2-投標專用內標封
- 附件3-投標專用外標封
- 附件4-評選委員評分表
- 標租租賃契約
- 開啟信箱紀錄
- 開標紀錄
- 評選紀錄
- 評選委員評選總表
- 點交紀錄
- 文化資產使用權同意書
- 其他表明轉讓租賃權真意之方式
- 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標租作業流程圖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11年1月21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114000077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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