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修正日期: 112-01-18
其 他-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廉政會報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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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廉政會報設置要點
公布修正日期:(11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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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點
本會報置召集人一人,由本署署長兼任;副召集人一人,由副署長一人兼任;委員由未兼任副召集人之副署長、主任秘書、一級單位主管、署長指派之代表及所屬各分署長擔任。為廣徵社會各界意見,得聘請專家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一人以上擔任外聘委員。
前項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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