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 他-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資通安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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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資通安全政策
公布修正日期:(11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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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資通安全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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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通安全組織分工
(一)資通安全管理分工原則如下:
1.資通安全政策、計畫、措施及技術規範之研議,與安全技術之研究、建置及評估等相關事項,由資訊室負責辦理。
2.資料及資通系統之安全需求研議、使用管理及保護等事項,由相關業務組室負責辦理。
3.資訊機密維護及稽核事項,由政風室會同相關組室負責辦理。(二)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規定設置資通安全專職(責)人員。
(三)資通安全人力、能力及經驗,如有不足之處,得洽請專家學者、組織或團體,提供顧問諮詢服務。
(二)依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規定辦理資通安全情資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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