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或未開啟JavaScript功能,將無法正常使用本系統,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功能,以利系統順利執行。
視窗切換
/
跳到主要內容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回國產署機關網站
財政部網站
最新消息
招標資訊
國有非公用財產招標資訊
其他機關招標資訊
委外招標資訊
招標行事曆
開標結果實況
法令查詢
便民服務
占用業務專區
邊際土地認養專區
綠美化專區
招標設定地上權業務專區
價金試算
單位面積換算
各種申請書表(含填寫範例)之下載
線上申辦
線上申辦
線上查詢
機關服務
共同開發案件成果專區
國有公用財產園地
主動公開資訊
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已分回尚待處理建物資訊
公示送達承租人(或其繼承人)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媒合平台
看屋專區
廉政園地
:::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公布修正日期:
115-04-13
摺疊全部
打開全部
首頁
>
法令查詢
>
行政規則
>
條列式行政規則
> 所有條文
其 他-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資通安全政策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資通安全政策
公布修正日期:(115-04-13)
捌、資通安全組織
一、建立資通安全組織
<p>由督導資訊業務之副首長擔任資通安全長,負責推動及監督資通安全相關事務,並成立跨部門之「資通安全處理小組」,統籌資通安全政策、計畫、資源調度等事項之協調研議。</p>
二、資通安全組織分工
<p>(一)資通安全管理分工原則如下:</p><p>1.資通安全政策、計畫、措施及技術規範之研議,與安全技術之研究、建置及評估等相關事項,由資訊室負責辦理。</p><p>2.資料及資通系統之安全需求研議、使用管理及保護等事項,由相關業務組室負責辦理。 <br />3.資訊機密維護及稽核事項,由政風室會同相關組室負責辦理。 </p>
<p>(二)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規定設置資通安全專職人員,必要時得依法執行適任性查核。</p>
<p>(三)資通安全人力、能力及經驗,如有不足之處,得洽請專家學者、組織或團體,提供顧問諮詢服務。</p>
三、權責機關及利害關係者之連繫
<p>(一)維持與相關權責機關及利害關係者適切之連繫。</p>
<p>(二)依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規定辦理資通安全情資分享。</p>
回條列式行政規則
友善列印
視窗切換
我有興趣加入清單
Google Map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