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分-本局收回原土銀代營期間放租之國有耕地,嗣後租期屆滿承租人申請續租時,應以調整後之地目等則重新計算租金
-
本局收回原土銀代營期間放租之國有耕地,嗣後租期屆滿承租人申請續租時,應以調整後之地目等則重新計算租金國有財產局八十九年五月四日臺財產局管第八九○○○一一五四○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89-05-04)
-
國有財產局八十九年五月四日臺財產局管第八九○○○一一五四○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89-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