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分-標租國有非公用房地與租賃住宅包租業轉租作居住使用公告等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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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租國有非公用房地與租賃住宅包租業轉租作居住使用公告等文件格式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11年10月11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1140010920號函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13年4月2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1340003041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1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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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40點規定,本要點之公告、投標須知、投標單、投標專用標封、租約、開標紀錄、標租情形報告表、願負土壤污染改善整治等責任之切結書、轉租同意書、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標租不動產會勘紀錄、開啟信箱紀錄、點交紀錄、執行管理業務紀錄之內容與格式,及表明轉讓租賃權真意方式、檢測土壤污染報告檢測項目,由國產署定之。
2.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40點規定,修訂投標須知格式。
- 標租公告
- 附件1-投標單
- 附件2-投標專用內標封
- 附件3-投標專用外標封
- 包租契約
- 附件1-標租機關同意轉租確認書
- 附件2-租賃住宅管理業務執行紀錄
- 開啟信箱紀錄
- 開標紀錄
- 點交紀錄
- 租賃標的現況確認書
- 國有非公用房地標租與租賃住宅包租業轉租作居住使用作業流程圖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11年10月11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1140010920號函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13年4月2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1340003041號函
- 投標須知__113年4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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