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分-海域土石採取案件涉臨時起卸區等附屬設施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或未登記土地之使用費及使用保證金核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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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土石採取案件涉臨時起卸區等附屬設施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或未登記土地之使用費及使用保證金核計方式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11年6月10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1140005651號
公布修正日期:(11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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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111年6月10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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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111年5月31日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