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保管-本署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重劃分配繳納差額地價領回之超額分配土地,其產籍登錄作業及處分價款歸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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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重劃分配繳納差額地價領回之超額分配土地,其產籍登錄作業及處分價款歸解方式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5年6月21日台財產署接字第10530002760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105-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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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5年6月21日台財產署接字第1053000276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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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5年6月1日台財產署接字第1053000238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