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分-內政部依行政院核定「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勘選或「都市更新示範計畫」等核定補助之都市更新地區,範圍內國有非公用土地經解除暫緩處分限制者,出租訂約、換約及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時,無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第13點第3項規定及本署102年12月2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0240028920號函示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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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依行政院核定「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勘選或「都市更新示範計畫」等核定補助之都市更新地區,範圍內國有非公用土地經解除暫緩處分限制者,出租訂約、換約及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時,無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第13點第3項規定及本署102年12月2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0240028920號函示之適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4年7月8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0400183060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10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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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104年7月8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0400183060號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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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104年7月8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0400183060號函附件---本署北區分署104年6月18日台財產北租字第10480023750號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