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分-本署同意提供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以下簡稱原保地)之國有出租土地,於土地移交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接管前,非原承租人申請換約案件之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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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同意提供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以下簡稱原保地)之國有出租土地,於土地移交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接管前,非原承租人申請換約案件之處理方式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2年11月5日台財產署接字第10230010140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10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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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102年11月5日台財產署接字第10230010140號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