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保管-以被繼承人所遺編定為多種用途之土地抵繳遺產稅,不能逕為分割,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面積無法確定,准全部登記為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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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被繼承人所遺編定為多種用途之土地抵繳遺產稅,不能逕為分割,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面積無法確定,准全部登記為國有財政部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九日臺財稅第八六一○五四四九七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8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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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九日臺財稅第八六一○五四四九七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86-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