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06年12月15日通案缺失函
國有財產自我檢核及複核未覈實
國有不動產未依規定辦理登記
國有財產未依規定實施盤點或盤點發現缺失未依規定處理
國有財產未依規定設置、填載帳卡或登記價值
國有珍貴動產、不動產未依「中央政府各機關珍貴動產不動產管理要點」規定管理
國有不動產閒置、被占用或占用他機關經管之國有不動產未依規定處理
國有不動產管理、使用及收益未依國有財產法等規定辦理
國有智慧財產權未依規定處理
國有財產管理業務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作業未依規定辦理
國有財產帳之處理未依規定辦理
國有宿舍未依規定管理
智慧財產權活化運用辦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