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口區國有土地改良利用案-林口中商36三井outlet
基本資料
| 合作對象 | 新北巿政府 |
|---|---|
| 分收比例 | 國產署52%、新北市政府48% |
| 改良利用標的 | |
| 地籍標示 | 新北市林口區建林段381-1地號等3筆國有土地 |
|---|---|
| 面積 | 5.258114公頃 |
| 使用分區 | 中心商業區 |
| 釋出方式 | 設定地上權 |
| 得標廠商 | 日商三井不動產,另新成立「三新奧特萊斯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簽約及後續經營事宜 |
| 契約期間 | 50年,至152年6月26日止 |
| 營運始日 | 105年1月27日 |
開發理念
| 規劃理念 | 新北市政府為強化都市生活機能,打造新興市鎮之特色生活圈,規劃本案國市有土地以興建大型商業中心為主要方向,希望引入民間資金活力,提供大型購物商場、電影院、旅館、運動設施、休憩設施等,以滿足地區發展需求,增加就業機會,並使林口能朝向自給自足的新市鎮邁進 |
|---|---|
| 案件亮點 | 105年開幕當時,為全臺規模最大的「暢貨中心」 |
產業效益
| 開發收益 | 開發權利金5億元,每年可收取地租約6千萬元及營運權利金 |
|---|---|
| 投資金額 | 54.5億元 |
| 經濟產值 | 8,858億元 |
| 就業機會 | 2,000個 |
| 節省管理成本 | 1,306萬元 |
| 無形效益 | 促進民間業者參與投資,帶動周邊地區經濟活絡,共創地方及中央雙贏之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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