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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綠能產業 >  屏東縣高樹鄉國有土地改良利用案-太陽光電設施開發案  


屏東縣高樹鄉國有土地改良利用案-太陽光電設施開發案

 

基本資料

 

合作對象 屏東縣政府
分收比例 國產署50%、屏東縣政府50%

 

 

改良利用標的
地籍標示 屏東縣高樹鄉東振新段1582地號等112筆國有土地
面積 37.189424公頃
使用分區 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及水利用地
釋出方式 出租
得標廠商 玉衡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契約期間 106年9月13日起10年
營運始日 107年4月25日

 

 

開發理念

 

規劃理念 屏東縣政府為推動非核家園政策目標,致力發展自主潔淨能源,預計在荖濃溪左岸高樹地區規劃「光電示範計畫」,未來若該區發展出太陽能發電等綠電產業,將可結合鄰近社區發展微型綠能電網,作為光電示範社區,本案國有土地並將可成為台灣第一個砂石坑洞整治的新典範,且有效達到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之目的
案件亮點 建構太陽能發電示範區,發展微型綠能電網,提供產業良好經營環境,結合國土保育及復育政策,建立綠能及國土復育專區,並促進國有閒置土地有效利用,增益民眾福祉

 

產業效益

 

開發收益 每年可收取租金及營運權利金約513萬元
投資金額 8,748萬元
經濟產值 41.1億元
就業機會 220個
節省管理成本 200萬元
無形效益 本計畫順利營運後,預計每年太陽能發電量2,800萬度,可提供8,000戶家庭用電,減碳量每年約1萬5,000公噸,逐步邁向非核家園之目標

 

影像集錦

 

開發前

開發前

開發前

開工典禮

營運情形

營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