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國有土地改良利用案-天生段遊憩區開發案
基本資料
合作對象 | 新北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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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收比例 | 國產署62%、新北市政府38% |
改良利用標的 | |
地籍標示 | 新北市淡水區天生段1613地號等6筆國有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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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 | 2.025809公頃 |
使用分區 | 遊憩區 |
釋出方式 | 設定地上權 |
得標廠商 | 將捷文創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契約期間 | 103年12月12日至153年12月11日止 |
營運始日 | 108年6月25日 |
開發理念
規劃理念 | 淡水地區人潮活動範圍主要集中在老街與漁人碼頭兩大觀光景點,兩地之間形成明顯活動斷層,雖有紅毛城、滬尾砲臺等重要景點,然由於周邊支援性服務設施付之闕如,遊客不易長時間停駐。本案基地位處中間地帶,對於串連淡水地區整體觀光發展軸線,具有指標性意義,是以,新北市政府於98年間將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由原先之住宅區與綠地變更為遊憩區,計畫引進優質休閒遊憩設施並打造文化創意園區,提供多元觀光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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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亮點 | 為完成淡水觀光軸線之建置,帶動地區觀光、藝文之整體發展,建立無煙囪經濟典範 |
產業效益
開發收益 | 開發權利金6,000萬元,每年可收取地租約140萬元及營運權利金(營收比率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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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金額 | 22億元 |
經濟產值 | 55億元 |
就業機會 | 284個 |
節省管理成本 | 509萬元 |
無形效益 | 帶動臺二線周邊之開發與建設,提升土地價值,促進地方繁榮、振興觀光事業,連帶使本地區於觀光遊憩市場中更具競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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