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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埔里鎮國有土地改良利用案-南光段商業設施

 

基本資料

 

合作對象 南投縣埔里鎮公所
分收比例 國產署60%、南投縣埔里鎮公所40%

 

 

改良利用標的
地籍標示 南投縣埔里鎮南光段45地號等2筆國有土地
面積 0.4044公頃
使用分區 住宅區
釋出方式 設定地上權
得標廠商 黎明開發有限公司
契約期間 103年4月24日至153年4月23日止
預訂營運始日 尚未確定

 

 

開發理念

 

規劃理念 南投縣埔里鎮位處臺灣本島地理中心位置,為通往日月潭、清境、霧社、廬山等觀光景點的中繼點,冬暖夏涼、氣候宜人適合居住;國道6號於98年開通後,便捷的交通吸引各地觀光人潮。為提升埔里觀光小鎮形象、強化遊客及居民在地生活機能,希藉由民間資金、創意、行銷的投入,提供飯店、休憩設施、運動設施及在地產業產品展售場地
案件亮點 本案位於南投縣埔里鎮市區內,緊鄰國道6號及臺14、21線,交通便利,為通往各大觀光景點必經途徑,可吸引國內外遊客,帶動當地產業發展及地方繁榮,營造成為國際觀光城鎮

 

產業效益

 

開發收益 可收取地上權權利金0.1169億元及50年地租0.265億元
投資金額 7.855億元
經濟產值 18.5億元
就業機會 100個
節省管理成本 20萬元
無形效益 可提高國有土地使用經濟效益,改善都市景觀,並帶動整體觀光旅遊及經濟發展,進而創造民眾就業機會

 

影像集錦

 

開發前     簽約儀式 

   

招商成果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