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南區國有房地改良利用案- 司法宿舍再利用
基本資料
合作對象 | 臺南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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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收比例 | 國產署90%、臺南市政府10% |
改良利用標的 | |
地籍標示 | 臺南市南區鹽埕段3-90地號等4筆國有土地及其地上42棟國有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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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 | 土地0.532451公頃,建物3,789.83平方公尺 |
使用分區 | 住宅區 |
釋出方式 | 出租 |
得標廠商 | 台灣吉而好股份有限公司等24家廠商 |
契約期間 | 20年,至123年10月21日止 |
營運始日 | 105年12月30日 |
開發理念
規劃理念 | 本案原屬舊有司法宿舍群建物,毗鄰新光三越百貨、大億麗緻酒店、臺南刑務所官舍、臺南地方法院等古蹟保存區,為活化再利用該舊有建築物,與臺南市政府共同開發,採微型文創產業聚落模式經營,規劃串聯以呼應現有臺南市老屋文創產業各據點,並與周邊服務業、旅館業、餐飲、精品百貨等異業結盟,以打造文創氣息濃厚,同時具備商業活動條件的微型文創產業聚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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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亮點 | 搭配「3D藍晒圖裝置藝術」打造「藍晒圖文創園區」文創聚落,並首創採旗艦區+微型文創工作室2區方式,辦理共同招租 |
產業效益
開發收益 | 每年可收取房地租金約23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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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金額 | 4億5,000萬元 |
經濟產值 | 6億元 |
就業機會 | 375個 |
節省管理成本 | 10萬元 |
無形效益 | 促進民間業者參與投資,帶動周邊地區經濟活絡,共創地方及中央雙贏之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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