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或未開啟JavaScript功能,將無法正常使用本系統,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功能,以利系統順利執行。
視窗切換
/
跳到主要內容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回國產署機關網站
財政部網站
最新消息
招標資訊
國有非公用財產招標資訊
其他機關招標資訊
委外招標資訊
招標行事曆
開標結果實況
法令查詢
便民服務
占用業務專區
邊際土地認養專區
綠美化專區
招標設定地上權業務專區
價金試算
單位面積換算
各種申請書表(含填寫範例)之下載
線上申辦
線上申辦
線上查詢
機關服務
共同開發案件成果專區
國有公用財產園地
主動公開資訊
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已分回尚待處理建物資訊
公示送達承租人(或其繼承人)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媒合平台
看屋專區
廉政園地
:::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首頁
>
法令查詢
>
行政規則
>
非條列式行政規則
> 所有條文
公用財產-交通部公路局經管之縣道及鄉道用地,為簡化撥用程序,得報經交通部同意後以列冊方式移交地方政府接管
交通部公路局經管之縣道及鄉道用地,為簡化撥用程序,得報經交通部同意後以列冊方式移交地方政府接管
行政院九十年七月十一日臺九十交字第○四一五二二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90-07-11)
所報貴部(交通部)公路局經管之縣道及鄉道用地,依規定應配合道路養護權移交地方政府,為簡化撥用程序,擬由該局列冊報經財政部同意後,再由交接機關會辦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一案,請照財政部意見辦理。<br /><br /><div style='margin-left: 2em; text-indent: -2em'>附:財政部九十年六月二十八日臺財產接字第○九○○○一四五七二號函</div>交通部公路局經管之縣道及鄉道用地,為簡化作業程序,於移交地方政府養護時,參照行政院九十年三月二十八日臺九十經字第○一六七一五號函核准經濟部水利處經管國有土地移交案例,建議准由該局列冊報交通部同意後,會同地方政府辦理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並通知本部國有財產局所屬各地區辦事處(分處)。
回非條列式行政規則
友善列印
視窗切換
我有興趣加入清單
Google Map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