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辦理水權登記需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案件處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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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點
申請臨時用水登記需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時,準用本要點。其有關書件同附件一、二,但其相關名稱應更改為臨時用水、臨時用水人、臨時用水執照。
申請臨時用水登記需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時,準用本要點。其有關書件同附件一、二,但其相關名稱應更改為臨時用水、臨時用水人、臨時用水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