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辦理水權登記需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案件處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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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點
水權期限經水利主管機關核准展期者,水權人應於獲准後一個月內,檢具該核准文件向辦理機關申請展延使用同意書之期限。其有效期間仍不得逾水權核准展限之年限。
水權期限經水利主管機關核准展期者,水權人應於獲准後一個月內,檢具該核准文件向辦理機關申請展延使用同意書之期限。其有效期間仍不得逾水權核准展限之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