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Facebook Line Twitter

首頁行政規則條列式行政規則 >  條文內容   

條列式行政規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各分署國有財產估價小組組織簡則

  • 第 4 點

    本小組開會時,以召集人為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召集人指定或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