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Facebook Line Twitter

首頁行政規則條列式行政規則 >  條文內容   

條列式行政規則-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勘查作業程序

  • 第 8 點

    使用現況略圖、建物配置圖依下列原則繪製:
    (一)國有土地範圍:以藍色實線表示。
    (二)地上房屋範圍:以灰色實線表示,中間加繪灰色斜線。

    (三)簡陋房屋或棚架範圍:以灰色實線表示,中間加繪灰色交叉斜線。
    (四)圍牆:以綠色┴┴┴┴表示。
    (五)庭院:以橙色表示。
    (六)道路:
    1、已開闢者,以棕色表示。
    2、未開闢者,在道路兩側境界線加繪棕色虛線。
    3、道路寬度用紅色阿拉伯數字註明。
    (七)分錄線:以紅色----表示,並配合以①、②、③...等阿拉伯數字表示錄號。
    (八)使用範圍線:以紫色....表示。
    (九)地籍線:以黑色實線表示。
    (十)水表:以字表示。
    (十一)電表:以字表示。
    (十二)門牌:以字表示。
    (十三)稅籍:以字表示。
    (十四)上述以外之使用顏色、圖例,由勘查人員自定。
    前項各款顏色色層,由本署各分署統一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