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國有非公用財產產籍管理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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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執行國有非公用財產產籍管理事宜,並配合國有非公用財產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之實施,依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第七十四條規定,訂定本作業程序。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執行國有非公用財產產籍管理事宜,並配合國有非公用財產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之實施,依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第七十四條規定,訂定本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