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國稅稽徵機關承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無法拍定不動產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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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點
國有財產署各分署、辦事處應將承受不動產之收益及處分價額,扣除各項稅捐、規費、管理費用及實際支付之作業費用後,賸餘價款撥交國稅稽徵機關,由國稅稽徵機關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成數分解各該級政府之公庫。
國有財產署各分署、辦事處應將承受不動產之收益及處分價額,扣除各項稅捐、規費、管理費用及實際支付之作業費用後,賸餘價款撥交國稅稽徵機關,由國稅稽徵機關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成數分解各該級政府之公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