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中央機關首長宿舍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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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點
出借機關應與首長宿舍借用人簽訂借用契約並辦理公證,所需費用由出借機關負擔。
國產署應與承德首長宿舍之借用機關簽訂借用契約,免辦理公證。
前二項借用契約,應載明借用標的、借用期間、借用人或借用機關應履行之義務及違約之責任等。
出借機關應與首長宿舍借用人簽訂借用契約並辦理公證,所需費用由出借機關負擔。
國產署應與承德首長宿舍之借用機關簽訂借用契約,免辦理公證。
前二項借用契約,應載明借用標的、借用期間、借用人或借用機關應履行之義務及違約之責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