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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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 點
各機關應依國產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編造年度財產異動計畫,報由主管機關核轉財政部審查。但非公司組織之國營事業財產異動,依其有關規定辦理。
各機關應依國產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編造年度財產異動計畫,報由主管機關核轉財政部審查。但非公司組織之國營事業財產異動,依其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