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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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點
取得國有已登記建築物後,應依土地登記規則相關規定,於期限內向地政機關申辦所有權移轉或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取得之國有建築物設有房屋稅籍者,應向稅捐機關申辦稅籍變更。
取得國有已登記建築物後,應依土地登記規則相關規定,於期限內向地政機關申辦所有權移轉或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取得之國有建築物設有房屋稅籍者,應向稅捐機關申辦稅籍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