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地方政府為興闢公共設施有償撥用抵稅之國有不動產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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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點
依本原則申請之撥用案,經國產局受理審查符合規定後,層報行政院核准有償撥用並同意地方政府先行使用及辦理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依本原則申請之撥用案,經國產局受理審查符合規定後,層報行政院核准有償撥用並同意地方政府先行使用及辦理管理機關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