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宿舍居住事實查考及認定作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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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點
各宿舍管理機關應依據訪查紀錄、回覆情形或輔助措施等資料,簽報機關首長核定宿舍借用人是否符合實際居住之認定標準,並依本原則及宿舍管理相關規定為適當之處理。
各宿舍管理機關應依據訪查紀錄、回覆情形或輔助措施等資料,簽報機關首長核定宿舍借用人是否符合實際居住之認定標準,並依本原則及宿舍管理相關規定為適當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