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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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點
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或其他侵害者,應即採取適當之應變措施,控制對當事人之損害,並通報單位主管及有關單位;經查明後,應以適當方式儘速通知當事人,並研議預防機制,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或其他侵害者,應即採取適當之應變措施,控制對當事人之損害,並通報單位主管及有關單位;經查明後,應以適當方式儘速通知當事人,並研議預防機制,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