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國有非公用土地協議調整地形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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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點
為利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屬分署(以下簡稱執行機關)處理土地所有權人依土地所有權人申購合併使用鄰接國有非公用土地案件處理要點(以下簡稱合併要點)第六點規定申請與鄰接之國有非公用土地協議調整地形案件,特訂定本作業程序。
為利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屬分署(以下簡稱執行機關)處理土地所有權人依土地所有權人申購合併使用鄰接國有非公用土地案件處理要點(以下簡稱合併要點)第六點規定申請與鄰接之國有非公用土地協議調整地形案件,特訂定本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