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寺廟教堂申請受贈國有不動產有關使用事實認定作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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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點
所謂當地耆老,指於臺灣光復前(以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為計算基準),曾設籍於該寺廟教堂所在之鄉(鎮、市、區),且當時年齡已達十五歲(含)以上者。
所謂當地耆老,指於臺灣光復前(以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為計算基準),曾設籍於該寺廟教堂所在之鄉(鎮、市、區),且當時年齡已達十五歲(含)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