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Facebook Line Twitter

首頁法令查詢 >  條文內容   

法令查詢-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估價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11條

    國產署各分署設估價小組,其組織由國產署定之。
    本會委員不得同時擔任前項估價小組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