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分-為統一並簡化國有畸零、裡地讓售及公營事業、財團法人因業務需用,申購國有土地案件之處理作業,並免除追查毗鄰有無其他公有土地及認定能否合併建築使用一案,請依財政部核復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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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統一並簡化國有畸零、裡地讓售及公營事業、財團法人因業務需用,申購國有土地案件之處理作業,並免除追查毗鄰有無其他公有土地及認定能否合併建築使用一案,請依財政部核復事項辦理國有財產局八十七年三月十日臺財產局二第八七○○四四七六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8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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