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分-國有畸零地如符合讓售規定,因計價關係,無法即時辦理讓售手續,申購人急於合併建築使用,得繳納保證金後,先行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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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畸零地如符合讓售規定,因計價關係,無法即時辦理讓售手續,申購人急於合併建築使用,得繳納保證金後,先行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國有財產局七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臺財產二字第七八○一八三三一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7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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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地所有權人檢證申購國有畸零地案件,如經審查符合讓售之規定,而鄰地所有權人(申購人)急需合併建築使用時,可由申購人出具切結書承諾:「同意俟完成計價手續後,依核計售價繳款(可以保證金抵充,多退少補),且願先行繳納承購保證金。」後,發給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並俟正式繳款後,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等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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