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分-國有基地承租人如兼具兩種(含)以上之優惠資格或依其他法令得享受租金優惠,擇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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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基地承租人如兼具兩種(含)以上之優惠資格或依其他法令得享受租金優惠,擇一辦理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84年10月26日台財產局二字第84026990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8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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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出租基地承租人如兼具兩種(含)以上之優惠資格或依其他法令得享受租金優惠率者,奉行政院(84年10月11日台84財35972號函)核定僅能就優惠之租金率擇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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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局84年10月26日台財產局二字第84026990號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