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分-現役軍人及其家屬承租公有耕地,不得享受減租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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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役軍人及其家屬承租公有耕地,不得享受減租優待
行政院五十三年九月五日臺五十三內字第六二七四號令
公布修正日期:(5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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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交據內政部會商財政部國防部議復稱「現役軍人及其家屬承租公有耕地似不得比照『現役軍人及其家屬承租公有基地房屋優待辦法』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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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五十三年九月五日臺五十三內字第六二七四號令
公布修正日期:(53-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