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分-依都市計畫法第五十三條出租與投資人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興建公共設施之國有土地,於公共設施興建完成後,基地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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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都市計畫法第五十三條出租與投資人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興建公共設施之國有土地,於公共設施興建完成後,基地處理方式財政部國有財產局86年9月1日台財產局二第86020734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8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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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86年9月1日台財產局二第86020734號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