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保管-代管無人承認繼承土地之變賣,非屬公共設施用地惟現況為公共使用者,請比照本署110年6月30日台財產署接字第11000190490號函示處理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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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管無人承認繼承土地之變賣,非屬公共設施用地惟現況為公共使用者,請比照本署110年6月30日台財產署接字第11000190490號函示處理方式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11年6月14日台財產署接字第11130001680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11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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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11年6月14日台財產署接字第1113000168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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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10年6月30日台財產署接字第1100019049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