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保管-福建省連江縣政府依「連江縣政府辦理馬祖地區尚未完成登記土地處理要點」辦理土地總登記,調整本署提出異議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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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連江縣政府依「連江縣政府辦理馬祖地區尚未完成登記土地處理要點」辦理土地總登記,調整本署提出異議原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3年4月24日台財產署接字第10330004160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10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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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3年4月24日台財產署接字第1033000416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