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保管-退輔會各遺產管理機構代管亡故退除役官兵遺產無人承認繼承或繼承賸餘動產保管品屬外幣、人民幣解繳作業以實物辦理點交
-
退輔會各遺產管理機構代管亡故退除役官兵遺產無人承認繼承或繼承賸餘動產保管品屬外幣、人民幣解繳作業以實物辦理點交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3年8月25日台財產署接字第10330009750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103-08-25)
-
主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遺產管理機構代管亡故榮民遺產無人承認繼承或繼承賸餘動產保管品屬外幣、人民幣之解繳作業,仍以實物辦理點交,請查照。
說明:依本署103年5月29日「研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遺產管理機構代管無人承認繼承或繼承賸餘動產保管品解繳國庫事宜」會議紀錄五、結論(一)續辦。並依行政院95年6月22日院臺榮字第0950029333號函、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3年7月18日輔服字第1030049988B號函及附件辦理。
- 附件1: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3年8月25日台財產署接字第10330009750號函
- 附件2: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3年5月29日「研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遺產管理機構代管無人承認繼承或繼承賸餘動產保管品解繳國庫事宜」會議紀錄
- 附件3:行政院95年6月22日院臺榮字第0950029333號函
- 附件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3年7月18日輔服字第1030049988B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