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分-訂定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設置點狀及線狀公用設施使用要點相關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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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設置點狀及線狀公用設施使用要點相關書表
公布修正日期:(11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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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設置點狀及線狀公用設施使用要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0年3月9日以台財產署管字第11040001900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檢送旨揭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二、依旨揭要點第5點規定,訂定辦理提供設置公用設施之國有非公用土地所需之同意書、承諾書、契約書格式及作業流程圖各1份,自即日生效。已通知簽訂契約案件,得以修正前契約格式辦理至結案。
- 附件清單
- 附件1-同意書
- 附件2-承諾書
- 附件3-點線狀契約書
- 附件4-點線狀契約-農水署
- 附件5-點狀線狀要點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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