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保管-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4年4月16日台財產署接字第1043000226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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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4年4月16日台財產署接字第10430002260號函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4年4月16日台財產署接字第10430002260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10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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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更正本署104年3月10日「研商各機關投資之外國公司股票及基金金融商品,是否屬國有財產法規定之有價證券疑義等事宜」會議紀錄六、會議結論(一)2.修正後附件一「有價證券之處理方式一覽表」內容,並檢送該更正後一覽表,請查照。
說明:旨述會議紀錄經本署於104年3月25日以台財產署接字第10430001780號函送貴機關(單位)有案。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4年4月16日台財產署接字第10430002260號函
- 有價證券之處理方式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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