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分-民眾依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第5項規定申請讓售國有非公用土地之讓售範圍、對象之認定及應繳附文件,比照「金門縣政府受理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第5項公有土地讓售作業審查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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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依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第5項規定申請讓售國有非公用土地之讓售範圍、對象之認定及應繳附文件,比照「金門縣政府受理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第5項公有土地讓售作業審查要點」辦理
本署104年1月5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0440000070號函、本署104年5月15日台財產署管字10400132570號函、本署104年9月21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0400274710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10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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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依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第5項規定申請讓售國有非公用土地之讓售範圍、對象之認定及應繳附文件,比照「金門縣政府受理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第5項公有土地讓售作業審查要點」辦理。
- 本署104年1月5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0440000070號函
- 本署104年5月15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0400132570號函
- 本署104年9月21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040027471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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