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分-依國有財產法第52條之2規定讓售國有非公用土地,得按核准範圍辦理分割,不受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規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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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國有財產法第52條之2規定讓售國有非公用土地,得按核准範圍辦理分割,不受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規定限制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3年11月17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0340025530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10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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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3年10月13日農企字第1030729624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