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保管-市地重劃區內稅捐稽徵機關承受行政執行機關未能拍定之土地,比照抵稅土地不得辦理抵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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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重劃區內稅捐稽徵機關承受行政執行機關未能拍定之土地,比照抵稅土地不得辦理抵充
內政部103年6月23日內授中辦字第1036651333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103-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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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重劃區內稅捐稽徵機關承受行政執行機關未能拍定之土地,內政部同意比照抵稅土地不得辦理抵充, 並請本署於辦理重劃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供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憑以辦理。
- 內政部103年6月23日內授中辦字第1036651333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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