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保管-接管抵稅之高爾夫會員證、俱樂部會員證,財政部同意逕行標售免逐案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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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管抵稅之高爾夫會員證、俱樂部會員證,財政部同意逕行標售免逐案陳報
財政部八十七年三月二十六日臺財產二第八七○○六二八七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8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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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抵稅實物應儘速處理,爾後國有財產局各分支機構接管抵稅之高爾夫會員證、俱樂部會員證,同意逕行依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辦理標售,並免逐案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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