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保管-國有土地辦理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實測面積大於行政院核定面積時之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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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辦理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實測面積大於行政院核定面積時之處理方式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098年06月19日台財產局接字第0980016371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9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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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檢送該會於98年5月26日研商國有土地辦理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實測面積大於行政院核定面積時如何處理及宜蘭縣員山鄉粗坑段破鐺坑小段4-8地號等79筆國有土地得否辦理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會議紀錄1份,請依會議決議辦理,請 查照。會議紀錄
案由一:
國有土地辦理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如實測面積大於行政院核定面積時如何處理案。一、林業用地、農牧用地部份原則以實測後面積為準,超出行政院原核定面積者,由土地管理機關會同相關單位及申請人協調確認,輔導原住民循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程序提出申請。二、居住用地部份居住用地涵蓋建築用地以外之土地,原則應以居住使用土地連同附屬設施及法定空地測量之實測面積為準,如行政院原核定面積未含上開土地者,應按實測後面積循程序送會報請行政院辦理更正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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