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分-許可開發範圍內國有非公用土地處理原則規定之「國有非公用土地」,及第3點第2款規定「併計鄰接許可開發範圍外國有公用及非公用土地」,業經財政部釋明其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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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開發範圍內國有非公用土地處理原則規定之「國有非公用土地」,及第3點第2款規定「併計鄰接許可開發範圍外國有公用及非公用土地」,業經財政部釋明其範疇財政部國有財產局101年7月6日台財產局管字第10140013872號函
財政部110年7月16日台財產管字第11040006550號令(本函釋內容與財政部110年7月16日令釋意旨不符部分,自即日起依財政部110年7月16日令釋辦理)公布修正日期:(10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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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110年7月16日台財產管字第11040006550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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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101年7月6日台財產管字第10140013871號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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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局101年7月6日台財產局管字第10140013872號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