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分-「土地所有權人申購合併使用鄰接國有非公用土地案件處理要點」第5點第2項第2款、第3款規定,申購人得向執行機關申請標售國有非公用土地處理方式之作業程序,請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售作業程序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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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人申購合併使用鄰接國有非公用土地案件處理要點」第5點第2項第2款、第3款規定,申購人得向執行機關申請標售國有非公用土地處理方式之作業程序,請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售作業程序規定辦理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100年1月4日台財產局管字第09940031731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10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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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述要點第5點第3項規定之優先購買權作業,請注意並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售作業程序第10點第3項規定辦理。
- 本局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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